根据《山西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近日,局综合监督处(风控审计处)为局机关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申请办理公职律师资格,综合监督处(风控审计处)王葳葳、产业发展和国资运营处李天丽、考核和督查工作组任姝颖获得省司法厅颁发的公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成为改革后局机关首批公职律师。
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是党中央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公职律师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党政机关制度建设、决策论证、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此番机关三名同志获得公职律师资格,将对推动全局法务合规干部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产生积极作用,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全局法务合规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为地勘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法律保证。